Worldwide

TI 销售条款

1.适用性、要约与接受。

本合同中的条款是约束 TI 向买方出售或供应商品的唯一条款。TI 仅在买方接受这些条款的情况下才会接受买方要约,并且对买方要约的接受明确限于这些条款。TI 特此反对并拒绝买方提出的任何其他或不同的条款,包括买方采购订单中包含的条款,除非 TI 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此类条款。买方接受并同意这些条款以及 TI 的使用条款隐私政策Cookie 政策,以及商品或相关材料随附的任何相关条款、通知或免责声明。

买方可根据本条款向 TI 提交订单,要约购买商品,也可以要约购买和/或接收评估类商品。TI 可自行决定接受或拒绝任何订单。

TI 发送的订单确认仅供参考之用,不表示 TI 接受买方订单或确认销售和/或发送商品的要约。只有当 TI (i) 发送信息确认商品已发货或 (ii) 提供记录的 ESD 时,才视为接受要约。此类接受仅适用于已确认发货的商品,或 TI 已在明确的接受确认书中指明的商品。

在接受买方的要约之前,TI 可随时因任何原因拒绝、取消或限制买方的订单,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数量不足;TI 认为商品有问题需要维修;商品或定价信息出现错误;或者,TI(或其授权业务合作伙伴)发现信用和防欺诈相关问题。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买方将收到通知。只要买方向 TI 提供执行退款所需的信息,买方为这类商品所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将予以退还,除非法律禁止该等退款。

商品仅用于制造等商业用途,不供个人或消费者使用。买方确认商品并非为个人使用而购买,并且买方不是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消费者”。买方授权 TI 代表买方向任何政府机构申报并提供声明,说明买方订购商品的上述用途。

大写的词语具有本合同末尾定义术语表中所述的含义。

2.价格;附加费用;发票。

在适用情况下,TI 将以各种方式(例如报价)向客户告知定价,并通过订单确认或确认函来确认交易价格。在发货之前,TI 的商品价格可能会因规格、数量、发货安排、请求的发货日期、货币汇率等调整或其他条件变化而更改。TI 的发票中说明了在发货日生效的最终价格。除非 TI 与买方之间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均以美元计价并须用美元付款。

价格仅涵盖商品,不包含第 6 条所述的交易税、装运费、运费、关税及其他收费或费用(如商品特殊包装和标签费、许可证费、证书费、海关申报和登记费)(统称“附加费用”)。所有附加费用皆由买方承担。

ti.com上的商品信息、价格和供应情况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动,恕不预先通知。商品的最终定价、附加费用、交货和装运详情将显示在财务发票上,该发票将在 TI 发货后或清关后立即提供,具体取决于司法管辖要求。买方可以通过 TI 的电子门户获取适用发票。在适用的情况下,买方的信用额度发放机构可能会提供发票或汇款信息。买方同意通过电子邮件或电子门户接收来自 TI 或信用额度发放机构的发票(如适用)。

3.交货。

除非 TI 另行书面规定,,商品将在 TI 的装运点以 FCA (Incoterms 2020) 方式交货。对于通过国际水域或空域运输的国际货件,所有权在商品离开 TI 装运点所在的管辖区域后立即转移至买方。对于国内货件和未通过国际水域或空域运输的国际货件,所有权在货件于 TI 装运点交付至买方承运人或指定人时发生转移。一旦 TI 将货物交至 TI 指定的装运点,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将转移至买方。买方应为后续的一切损失或损坏担责。在交货至 TI 指定的装运点后,买方独自负责运费和保险费。如果 TI 代表买方承担运费或保险费,那么买方必须及时向 TI 偿还此类运费或保险费。买方是进口申报人,明确负责所有海关手续、进口关税、税和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

除非 TI 另行通知买方,货物将按照买方订单装运说明中所示、并经 TI 接受的装运条款交付到买方订单中指定的目的地。买方同意,在适用的情况下,TI 或其服务商已被授权代表买方支付进口关税和税费。在某些情况下,进口关税和税费可能会直接向买方收取。如果指定目的地的人员与下单人员不是同一人(例如下单人员是国内公司,而指定目的地的人员是下单人员的外国关联公司),除非买方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否则 TI 将假定指定目的地的人员(而不是下单人员)是商品的最终接收人。

在适用情况下,TI 将告知买方预计发货日期。TI 不对买方因 TI 未能按预计发货日期发货而遭受的任何损坏、损失或费用承担责任。TI 可能会分期交货。

4.取消、重新安排和修改;无退货。

对于产品、晶圆产品和裸片产品,

  • TI 将按 TI 器件型号发布产品、晶圆产品和/或裸片产品的变更订单窗口;
  • 在变更订单窗口内,通常不允许取消订单;并且
  • 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均应通过 TI 的客户支持中心处理取消或更改买方订单的请求。
  • 买方请求更改订单时,此类订单可能会按照届时有效的交货周期重新安排。
  • TI 保留对取消和重新安排订单进行收费的权利。

不得取消或重新安排评估类商品(工程评估器件除外)订单以及停产产品订单。

此外,某些商品遵循特殊的取消和重新安排条款;TI 会在接受订单之前将这些条款告知买方。

除非适用法律明确要求或本合同明确规定,否则 TI 不支持任何退款、退货或换货。

5.支付条款。

应在 TI 发票日之后的三十 (30) 天内进行支付。TI 可能会出于任何原因随时更改或撤销赊销额或支付条款。根据所选的付款方式,买方在提交订单时可能会支付费用,这时付款应在商品发货前完成。

买方声明并保证,买方有权使用其提供的任何信用卡、银行帐户或其他付款方式,并且买方向 TI 提供的所有帐单信息均真实准确。没有刻意隐瞒、掩饰或歪曲以掩盖适用法律禁止参与此类交易的任何第三方的信息。在订单发货前,TI 可能要求提供额外的信息或证明。

如果买方或其关联公司未能在到期时支付,TI 及其关联公司可以暂停或取消所有履约,包括延迟或取消任何与未结订单相关的发货。对于因买方未能支付而暂停或取消所导致的任何费用或损失,TI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买方应使 TI 免受其损害。买方不得因未解决的争议而扣除、扣留或抵销任何应付金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TI 每月会向买方收取 1.5% 的逾期利息(每年 18%)。买方理解并授权 TI 可将超额付款用于支付买方未来的订单或未结发票。

6.税务。

价格不包括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税、增值税、商品和服务税、协调销售税或类似税费。TI 将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在发票上显示售价和税费(或者提供信息,以便当地税务机关能够向买方提供单独的税务发票),除非买方在下订单之前向 TI 提供有效的销售税免税证明,否则需缴纳该税。如果法律要求买方从向 TI 支付的金额中扣除任何税款,则买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尽量减少此类预扣税,向 TI 提供收据或证明作为已缴纳税款的证据,并向 TI 偿还预扣金额,以便 TI 收到发票全额款项。

7.不可抗力。

对于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超出 TI 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形(无论是否可预见)而造成的任何不履约或延迟履约,不构成 TI 违反本合同义务且 TI 不对此负责。如果出现元件短缺的情况,TI 可自行决定如何分配商品的生产和交付。

8.保证和相关补救措施。

8.1 根据以下第 8.2 条至第 8.4 条、第 9 条和第 11 条的规定,TI 向买方保证每个 (i) 产品在 TI 或 TI 授权经销商交付之日起十二 (12) 个月内均符合 TI 针对该产品发布的规格,(ii) 晶圆产品和裸片产品在 TI 或 TI 授权经销商交付之日起三十 (30) 天内均符合 TI 针对该产品发布的规格,且 (iii) 评估套件在 TI 或 TI 授权经销商交付之日起九十 (90) 天内无材料和工艺缺陷。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TI 将不会对不合格的商品负责:

(a) 引起不合格的原因是非 TI 实体未按照《用户指南》的说明而导致疏忽、错误使用或错误处理(包括错误存储、安装或测试、使用商品),或商品由非 TI 实体改动或修改;

(b) 不合格是由买方设计、规格、软件或对此类商品的用法说明或系统设计不当造成的;

(c) 适用情况下,不合格是由买方未按照 TI 的建议及时更新与商品相关的固件所导致的;或

(d) 适用情况下,买方未按时付款。

仅在 TI 认为必要之时才会采用测试及其他质量控制技术。TI 不一定会测试每个商品的所有参数。

如果买方未在交付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 TI 任何明显的商品缺陷,或者未在发现任何隐藏缺陷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通知 TI 该缺陷,则买方根据本第 8 条对 TI 提出的索赔无效。

8.2 TI 的唯一责任是自行选择维修或更换不符合上述保证的商品,或将此类商品的款项存入买方的帐户。TI 应此保证的要求所需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在保修期内退回到 TI 指定地址的商品,以及经 TI 确定不符合此保证的商品。如果 TI 选择维修或更换此类商品,则 TI 应拥有合理的时间来完成此类操作。已修复商品的保修期应为初始保修期的剩余部分。更换的商品具有重新计算的完整保修期。

8.3 除上述规定外,商品、晶圆图(本合同定义)和所有相关文档均按“原样”提供,且不保证没有瑕疵。对于此类产品,TI 不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批量故障保证或对适销性、在某特定用途方面的适用性和评估类商品及停产产品不侵犯知识产权的保证。

8.4 TI 可向买方提供技术性、应用或设计建议(包括参考设计)、质量描述、可靠性数据或其他服务。买方同意,如上述规定的那样,提供上述服务并不扩大或以其他方式更改 TI 的保证范围,而且不得因 TI 提供此类服务或商品而产生其他义务或责任。TI 按“原样”向买方提供所有服务和商品(除本合同定义的商品以外)。对于此类服务和商品,TI 拒绝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批量故障保证或对适销性、在某特定用途方面的适用性和不侵犯知识产权的保证。

9.买方责任;评估类商品。

9.1 一般条款。买方应自行对其产品和应用负责。这包括买方应当 (1) 挑选和使用适合其产品和应用的商品;(2) 设计、验证和测试其产品和应用;以及 (3) 确保其产品和应用满足适用标准以及任何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监管或其他要求。尽管 TI 可能会提供信息或支持,买方仍要自行对其产品和应用全权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TI 提供样品设计或设计建议,或者展示符合和能够满足行业标准或专有标准的商品,或帮助买方的产品和应用符合行业标准或专有标准。买方自行承担将商品用于其产品和应用的所有风险。TI 不对商品在买方产品和应用中的使用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故障可能导致严重财产损失、严重环境损害、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情况,比如生命攸关的医疗设备。买方承诺将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来预测并尽量减少因商品在其产品和应用中发生故障而带来的危险后果。

9.2 评估类商品使用。评估类商品仅供产品和/或软件开发人员在研发环境中用于促进 TI 产品的可行性评估、实验或科学分析。评估类商品没有直接功能,不得用于生产应用、生产测试平台或用作测试设备。仅当 TI 事先书面许可后,买方才可以将评估类商品用于现场测试(即评估买方的应用)。

9.3 买方赔偿。对于买方因其自身产品和应用而承担的责任和/或未遵守第 9 条中的规定而造成的任何损害、成本、损失和/或债务(包括律师费),买方应当为 TI 受偿人提供充分的辩护和全额赔偿,并保护受偿人免受其害,而无论是否有 TI 的疏忽或其他原因。

10.知识产权赔偿。

10.1 根据第 8 条、第 9 条、第 10.2 条至第 10.5 条和第 11 条的规定,如果有针对买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只要此类索赔或诉讼是基于以下指控:TI 制造和提供给买方的产品或裸片产品直接侵犯了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或欧盟成员国的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除外)、版权或商业秘密(以下简称为“承保索赔”),那么 TI 将为买方提供辩护,并且对于最终裁定买方因承保索赔而赔偿的或 TI 同意作为承保索赔和解或妥协方案的任何损害、损失或成本(不包括衍生性损害和惩罚性损害),TI 将偿还对应的费用。

除非买方满足以下条件,否则 TI 没有义务为买方辩护或赔偿:

(a) 迅速向 TI 通知承保索赔,并向 TI 提供索赔或诉讼的文件副本;

(b) 向 TI 提供买方拥有、保管或控制的所有证据;并且

(c) 给予 TI 合理的协助和完全控制权以便 TI 进行相关辩护以及进行所有谈判以达成和解或妥协。买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保索赔,为 TI 提供买方能够提供的任何有利辩护,包括但不限于对此类承保索赔所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进行许可或再许可的任何许可或选择权。买方将有权自费选择辩护人参加辩护。

第 10.1 条规定不适用于评估类商品或晶圆产品或停产产品。

10.2 如果 TI 有义务根据第 10 条的规定为买方辩护,TI 可以但无义务采取以下措施:

(a) 获得允许买方继续使用产品或裸片产品的许可;

(b) 以对功能不造成实质影响的方式更换或修改产品或裸片产品,以使其不侵权;或者

(c) 如果 TI 不能以商业合理成本完成 (a) 和 (b),则 TI 可以在不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停止向买方出售产品或裸片产品。

如果 TI 选择提供上述 (a) 和 (b) 条款中的任一选项,则 TI 将完全履行第 10.1 条中与该承保索赔相关的义务,但不包括 TI 采取此类措施之前由买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损失或成本(不包括间接损害和惩罚性损害)。如果 TI 选择上述 (c) 条款中的选项,则无论是否有任何其他索赔,TI 将完全履行本合同下的赔偿义务,并且买方将把仍归买方所有、保管或控制的任何和所有产品退还给 TI。

10.3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TI 将不承担第 10.1 条和第 10.2 条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a) 买方在向 TI 通知承保索赔之前的三十六 (36) 个月内没有购买受制于承保索赔的商品;

(b) 买方尚未及时为受制于承保索赔的商品全额付款;

(c) 产生承保索赔是由买方或买方的客户提出了针对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所引起的;

(d) 由买方的故意行为或买方未经 TI 事先书面同意,做出的任何和解或妥协所导致的任何成本、损失或损害;以及

(e) 承保索赔基于:

i. 买方将商品与任何其他商品、器件、软件或设备结合使用;

ii.买方在包括制造过程在内的过程中使用商品;

iii.买方对商品的修改;

iv.TI 遵守买方的特定设计、说明或规范,包括应买方要求定制商品的请求;或

v. TI 遵守任何行业或专有标准或买方使用商品来实现任何行业或专有标准(此类索赔,即上述 (i) 到 (v) 相关的索赔,在本合同中单独或统称为“其他索赔”)。

10.4 如果有针对 TI 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诉讼,只要此类索赔或诉讼基于其他索赔,那么买方将为 TI 提供辩护,并且对于最终裁定 TI 因其他索赔而赔偿的或经买方同意的作为其他索赔和解或妥协方案任何损害、损失或成本(不包括衍生性损害和惩罚性损害),买方将偿还对应的费用。TI 将有权自费选择辩护人参加辩护。

10.5 上述条款规定了双方在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唯一责任,并取代有关此方面的所有明示、暗示或法定保证或条件。买方理解并同意,上述知识产权赔偿条款是本合同的关键要素,而且在缺少这些条款时,本合同的实质性和经济性条款将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11.限制和损害免责声明。

11.1 一般性限制。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有关本合同或由本合同或因使用商品而造成的任何特殊、附带、间接、惩罚性、偶发、衍生性或惩戒性损害,不管 TI 是否获悉可能会产生上述损害,TI 概不负责。排除在外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拆卸、修改或重新安装费、采购替代产品或服务的附带费用、重新测试、外部计算机时间、劳动力成本、商誉损失、利润损失、成本损失、丧失使用价值、丢失数据或营运中断所带来的损失。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在导致诉讼理由的事件发生超过十二 (12) 个月之后,不得针对 TI 提出任何索赔或诉讼。

11.2 具体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本合同下提供的商品的任何使用,包括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保证、赔偿或其他义务,TI 因此所需承担的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在之前十二 (12) 个月期间导致损失或损害索赔的该特定商品由买方向 TI 支付的总金额。发生多起索赔不得扩大或扩展此限制的范围。

11.3 买方理解并同意,上述责任限制是本合同的关键要素,而且在缺少这些限制时,本合同的实质性和经济性条款将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12.无违约豁免。

若买方有任何违约行为,TI 可拒绝进一步发货。如果 TI 选择继续发货,则 TI 的行为不应构成豁免任何此类违约或影响 TI 对此类违约的法律救济。每次根据任何订单进行的发货将被视为单独的销售和交易。

13.管辖法律和管辖地。

13.1.      适用于 TI 特定子公司的管辖法律和管辖地。对于本第 13.1 条中列出的任何 TI 子公司,买方与该 TI 子公司之间的合同所适用管辖法律和管辖地如下表所示。

TI 子公司
管辖法律和管辖地
德州仪器 (TI)(上海)有限公司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果当事双方之间在根据本合同履行责任或开具发票方面发生任何争议,在提起任何正式诉讼之前,当事双方将立即真诚地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在六十 (60) 天内友好解决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应根据任何一方的申请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为“SHIAC”)进行仲裁。双方特此同意,所有此类争议和纠纷均应由 SHIAC 在上海根据仲裁之日有效的 SHIAC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语言应为英语。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判决登记和随后的任何执行可能要求进行披露外,与仲裁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裁决,均应保密。
德州仪器 (TI)(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本合同完全受印度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印度法律进行解释和解读。买方同意,印度班加罗尔的法院对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事宜/纠纷拥有专属管辖权。
德州仪器 (TI) 韩国有限公司
本合同受韩国法律管辖。如果当事双方之间在根据本合同履行责任或开具发票方面发生任何争议,在提起任何正式诉讼之前,当事双方将立即真诚地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在六十 (60) 天内友好解决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应由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专属管辖。
德州仪器 (TI) 菲律宾公司
本合同受菲律宾共和国法律管辖并进行解释。买方同意,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的专属管辖权归菲律宾碧瑶市的法院所有,并接受将菲律宾碧瑶市法院作为唯一的审判地点。尽管有上述规定,可在当地或外国法院强制执行任何判决,并且 TI 可在任何当地或外国法院寻求禁令救济。
德州仪器 (TI) 日本有限公司
本合同受日本法律管辖并进行解释,但不适用其冲突法原则。如果当事双方之间在根据本合同履行责任或开具发票方面发生任何争议,在提起任何正式诉讼之前,当事双方将立即真诚地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在六十 (60) 天内友好解决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应由东京地方法院专属管辖。
亚洲的所有其他 TI 子公司 本合同受新加坡法律管辖并进行解释,但不适用其冲突法原则。本合同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管辖。双方同意,任何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包括合同成立、有效和终止的问题,如果不能经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以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AC) 并依照届时有效的 SIAC 仲裁规则予以解决,该仲裁规则视为本条款的一部分。仲裁地为新加坡。仲裁庭将由三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语言将为英文。双方同意仲裁裁决可在任何国内或外国法院得以执行,任一方可以向任何有管辖权的国内或外国法院或以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禁令救济。双方进一步同意,在仲裁开始之后,他们将真诚地尝试根据届时有效的 SIAC-SIMC ArbMed-ARB 规则,在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 (SIMC) 通过调解解决争议。调解过程中达成的任何和解方案都应交由 SIAC 指定的仲裁庭,并可以按照和解的条件作出合意裁决。

13.2.      适用于德州仪器 (TI) 公司及所有其他 TI 子公司的管辖法律和管辖地。对于德州仪器 (TI) 公司或本合同第 13.1 条中未列出的任何 TI 子公司,本合同以及基于本合同、由本合同引发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索赔或诉讼,包括合同谈判、解释或履行,无论是合同性质还是非合同性质,均受德克萨斯州法律的管辖并按照相关法律进行解释,但不适用会导致适用不同管辖法律的冲突法原则。双方特此同意,基于本合同、由本合同引发或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索赔或诉讼,包括合同谈判、解释或履行,无论是合同性质还是非合同性质,均应提交至德克萨斯州达拉斯县的州或联邦法院,并且各方特此不可撤销且无条件地接受这些法院的专属管辖,并放弃基于属人管辖权或不方便法院原则可提出的任何异议。双方同意,任何此类索赔或诉讼的判决可以在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或者以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方式执行。

13.3       本合同不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管辖。

14.贸易管制(出口/进口)。

商品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需遵守美国出口管制和制裁。买方了解并同意:i) 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法律法规;ii) 未事先获得美国政府或其他所需的政府机构授权时,不向美国禁运/制裁或限制目的地、个人或实体出口、再出口、出售或转让商品;和 iii) 向从买方获得商品的任一方告知上述合规义务。

买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俄罗斯、白俄罗斯或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销售、出口、再出口或转让任何商品(或供在这些地区使用)。在适用上述义务时如遇任何问题,买方应立即通知 TI。

除非事先获得必要的美国或其他政府授权,否则买方不得出口、再出口、转让、购买或出售任何商品:(i) 用于军事用途;(ii) 供军事最终用户使用;或 (iii) 用于核类、化学类或生物类武器或导弹技术的设计、开发、制造或使用。有关其他信息,请参阅《美国出口管理条例 (EAR)》第 744 部分。如果任何目的地、最终用途和/或最终用户在美国海外直接产品规则的适用范围内,所有商品都可能受到 EAR 的管制。

各方均应在自己承担费用的情况下获取必要的出口和进口授权,从而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方应承担的义务。

买方应对 TI(包括其代理和代表)做出补偿,使其免受任何因买方的下述行为而产生的损害、成本、损失和/或债务,并且如果买方未能获得所需的许可或授权,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条款的情况,TI 有权终止、取消或以其他方式解除与买方的任何业务关系或者根据买方订单而可能产生的义务。商品贸易分类仅为方便 TI 管理,不应解释为任何形式的声明或保证;买方应负责履行其贸易合规义务。本条款将在本合同终止或到期后继续有效。

15.美国政府合同。

如果买方希望利用商品来履行适用联邦采购法规 (FAR) 的美国政府合同或分包合同,TI 仅同意遵守 FAR 52.244-6(2021 年 7 月)规定的商业产品分包商条款,前提是此类条款适用于 TI 向买方提供的商品。除非 TI 授权代表另行书面同意,否则其他 FAR 条款、FAR 补充条款或其他相关政府采购规则都不适用于 TI 商品和服务的任何销售。具体来说,在不减损上述限制的情况下,TI 将不提供经过认证的成本或定价数据,也不应被视为提供此类数据,并且 TI 将不受买方美国政府合同或分包合同中关于成本允许性、成本核算和/或审计权利的条款的约束。

TI 技术数据和计算机软件通常由 TI 自费开发,并非履行美国政府合同。TI 声明并应被买方和美国政府理解其保留根据美国政府合同提供给买方的所有技术数据和计算机软件的所有权。除非 TI 授权代表另行书面明确同意,否则美国政府或美国政府合同下的任何上一级承包商都不会从 TI 获得超出 TI 商业客户对 TI 技术数据和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16.转让和第三方受益人。

未经 TI 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转让本合同。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让都是无效的。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均不对买方或 TI 以外的任何人授予任何利益、权利或补救措施。TI 的关联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履行 TI 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17.机密性。

买方理解,晶圆产品的晶圆图以及其中单个裸片的分区(称为“划片道”)均属保密信息。买方同意保护晶圆图和晶圆产品的机密信息,不向第三方披露。

18.其他。

本合同构成双方间有关商品销售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之前有关本合同标的的所有口头或书面形式的信息、声明或协议。对于针对此合同条款的任何增添、修改或弃权,除非这些增添、修改或弃权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且得到了经过合理授权的 TI 代表的签署,否则这些增添、修改或弃权不对 TI 具有任何约束力。如果享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基于任何理由判定本合同中某一条款无法执行,则将尽最大可能执行该条款以实现双方的意图,而且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电子通信(包括电子邮件和/或社交媒体通信)不属于本条款所称的书面签署材料。交易习惯/贸易惯例或履约过程与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解释或补充均无关。尽管任何采购订单可能有任何不同的、冲突的或附加的条款,或未明确纳入本合同的其他书面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表、应用手册、采购订单确认书和在线沟通等),但仍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规定。本合同中包含的各条款标题仅供参考,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合同的含义或解释。本合同及附属文件最初以英文起草,可能会翻译成其他语言。如果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的情况,买方和 TI 同意以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的英文版本为准。

特定于国家/地区的附加条款:

无论是否有相反规定,对于新西兰客户以当地货币下达的订单,TI 和买方特别同意,如果 TI 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商品在供应时位于新西兰境内,那么根据《1985 年新西兰商品和服务税法》的规定,该法案的第 8 (4) 条将不适用,该供应将被视为在新西兰境内进行。财务发票将在清关后或在新西兰供货后提供。

术语定义

  • 买方指直接从 TI 购买和/或接收商品的个人或实体。
  • 承保索赔具有第 10.1 条中规定的含义。
  • 生命攸关的医疗设备指出现故障会导致严重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医疗设备(例如生命保障设备、心脏起搏器、心脏除颤器、人工心脏泵、神经刺激器以及植入设备)。此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鉴定为第三级设备及美国以外相同等级的所有医疗设备。
  • 指日历日,除非另有说明。
  • 裸片指半导体晶圆上的单个集成电路。
  • 裸片产品指通过 TI 探针测试的裸片。
  • 工程评估器件指用于工程评估的 IC,其使用的裸片与完全合格的航天级产品(QML Class V 或 TI -MLS)相同,但未经 TI 完全加工和测试,因此不适合用于鉴定、量产、辐射测试或飞行用途。为清楚起见,术语“工程评估器件”包括(不限于)指定为“工程样片”和“工程模型”的 IC 以及带有“/EM”或“-MPR”后缀的 IC。
  • 预计发货日期或 ESD 指 TI 预计根据买方订单从适用的 TI 地点装运产品的日期。
  • 评估类商品指工程评估器件、评估套件、预量产商品和/或样片。为清楚起见,术语“评估类商品”不包括(不限于)以下各项:产品、服务、营销材料、软件、晶圆产品和裸片产品。
  • 评估套件指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买方的电子组件,用于 TI 外部的研发环境,以促进主要涉及 TI 产品的可行性评估、实验或科学分析。评估套件包括评估套件、评估模块 (EVM)、评估板、开发套件和仿真器以及完工参考设计。
  • IC 指集成电路。
  • 商品指产品、评估类商品、停产产品、裸片产品和/或晶圆产品。
  • 停产产品指 TI 不再生产或制造的产品。
  • 其他索赔具有第 10.3(e) 条中定义的含义。
  • 支付指 TI 已在发票到期日或该日期之前在 TI 的银行帐户中收到买方支付的清算资金。
  • 预量产商品指 TI 未鉴定且未向市场发布的已封装集成电路产品、晶圆或裸片产品或者评估套件,其质量保证、可靠性性能测试和/或工艺鉴定可能尚未完成。术语“预量产商品”包括原型、实验器件以及 TI 数据表或 TI.com 指定为“预告”或“预发布”的器件。为清楚起见,术语“预量产商品”不包括(不限于):服务、参考设计、营销材料和软件。
  • 产品指 TI 已进行鉴定并向市场发布的封装集成电路产品。为清楚起见,术语“产品”不包括(不限于):服务、参考设计、营销材料、软件、评估类商品(包括 TI 的样片计划)、晶圆产品和裸片产品,以及停产产品。
  • 样片指 TI 免费向买方提供的用于评估或测试的商品。
  • 规格指特定产品、裸片产品或晶圆产品当时最新的官方数据表(包括勘误表)中所列出的该商品的可测量电气特性和物理特性。
  • TI 指德州仪器 (TI) 公司和 TI 子公司。
  • TI 受偿人指德州仪器 (TI) 公司、TI 子公司及其各自的员工、董事、管理人员、代理人和受让人。
  • TI 子公司指由德州仪器 (TI) 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超过 50% 的任何实体。
  • 晶圆图指用于区分裸片产品和裸片(未通过 TI 面向特定晶圆产品的探针测试)的文档。
  • 晶圆产品指包括多个未分离裸片产品和多个未通过 TI 探针测试的未分离裸片的半导体晶圆。为清楚起见,术语“晶圆产品”不包括晶圆图。

修订版 09-2024